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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动长沙市会展业国际化、品牌化、专业化、规范化发展,加快会展行业标准的落地实施工作,特制定本团体标准,作为长沙市展览展示工程企业等级认定的依据。
2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展览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2015年15号文件)相关规定,深化改革,开拓创新,更好发挥政府服务作用,积极推进展览业规范化进程。
3 基本原则
按照整体推进、分步实施、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规范化发展,加快推广会展行业标准,逐步形成面向市场、服务产业、主次分明、科学合理的展览业标准化实施体系。
4 使用范围
凡属长沙市展览展示服务行业协会的会员单位,以及在本市注册登记经营展览展示工程业务的独立法人企业,适用本标准。
5 评定办法
5.1 组织机构
长沙市展览展示工程企业等级划分与评定及其管理工作由长沙市展览展示服务行业协会开展,成立“长沙市展览展示工程企业等级评定委员会”,并设立日常行政工作机构:长沙市展览展示工程企业等级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完成相关等级评定、认证和管理等工作。长沙市展览展示工程企业等级评定委员会接受长沙市会展办的工作指导,其组成包括政府职能部门、高等院校、行业协会、相关企事业单位(场馆方、组展方、主场方)等。
长沙市展览展示工程企业等级评定委员会建议组成人数11人,设主任委员1人,评定委员10人。委员会组成人员由长沙市展览展示服务行业协会聘任,任期两年一届。长沙市展览展示工程企业等级评定委员会日常办公机构(办公室)设在协会办公室,长沙市展览展示工程企业等级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承担专家委员会的日常协调服务职能。
5.2 申报资格
申报各等级的企业必须具备以下基准条件,达到基准条件的企业方可向长沙市展览展示工程企业等级评定委员会提出申报。
5.2.1 申报一级企业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①年布展工程业务收入≥800万元。②有完整的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管理制度、专兼职安全责任人,实现消防安全、结构安全、人员安全。至少含有会展专业技术人员2人。三年内未发生展位坍塌事故,未发生重伤1人以上事故,未出现一次以上行政警告处罚;未发生火灾事故,无严重违反展览场馆施工管理规定且接到整改通知后拒不整改。
5.2.2 申报二级企业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①年布展工程业务收入≥500万元。②有完整的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管理制度、专兼职安全责任人,实现消防安全、结构安全、人员安全。至少含有会展专业技术人员1人。三年内未发生展位坍塌事故,未发生重伤1人以上事故,未出现一次以上行政警告处罚,未发生火灾事故;无严重违反展览场馆施工管理规定且接到整改通知后拒不整改。
5.2.3 申报三级企业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有完整的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管理制度、专兼职安全责任人,实现消防安全、结构安全、人员安全。至少含有会展专业技术人员1人。三年内未发生展位坍塌事故,未发生重伤1人以上事故,未出现一次以上行政警告处罚,未发生火灾事故,无严重违反展览场馆施工管理规定且接到整改通知后拒不整改。
5.3 等级评定流程
①长沙市展览展示工程企业的等级评定采取自愿申请原则,按级申报参评。评定标准以本团体标准相关文字界定为依据。
②根据年度工作和相关计划安排,由长沙市展览展示服务行业协会网站、当代商报会展周刊及网站发布“长沙市展览展示工程企业等级申报通告”。自通知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长沙市展览展示工程企业等级评定委员会受理企业等级申报,逾期将不再受理。
③各申报企业确定申报后,需要如实填报并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申报书、自评表及相关佐证支撑材料(相关项目详见5.7)。提交的相关材料由长沙市展览展示工程企业等级评定委员会办公室进行汇总,并进行评定资格审核(详见7申报说明)。长沙市展览展示工程企业等级评定委员会在接到企业评级申请后,应根据资格审定情况,在15个工作日内向相关企业做出是否受理的答复。
④通过评定资格审查的展览展示工程企业,由长沙市展览展示工程企业等级评定委员会进行分级检查与评定。该环节分为初评与复评两个阶段。
④-Ⅰ 初评阶段:长沙市展览展示工程企业等级评定委员会对受理评级的展览展示工程企业应在1个月内派考核组检查。检查完毕后,考核组应及时向长沙市展览展示工程企业等级评定委员会提交书面检查报告,确定该企业是否通过初评。凡基本通过初评阶段的企业,推荐进入复评;凡未能通过初评的企业,则不能进入复评阶段,由考核组负责向企业说明原因。
④-Ⅱ 复评阶段:长沙市展览展示工程企业等级评定委员会对通过初评的企业,应在1个月内开展复评。复评依据本标准的相关规定,采取核查支撑材料、专家实地考察、会商评选的方式进行,确保公平公正。
⑤对通过评审的展览展示工程企业,长沙市展览展示工程企业等级评定委员会应及时发布拟通过企业等级的公示。公示期内无异议者,给予评定等级的批复,向社会发布公告,并授予相应等级的证书和标牌。公示期存在异议者,应及时核查,并按规定处理。对未通过评审、公示期存在异议且核查确有问题的展览展示工程企业,长沙市展览展示工程企业等级评定委员会应说明未通过的原因。
低等级申请高等级需满两年。
5.4 等级管理
①长沙市展览展示工程企业等级的认定,由长沙市展览展示工程企业等级评定委员会负责具体实施。
②长沙市展览展示工程企业等级评定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接受长沙市展览展示工程企业等级评定申请、报名及后续管理等,并委托评定委员会对申请单位进行具体审查。
③通过等级评审的展览工程企业将获得证书,展览展示工程企业标志由协会logo图案等组成,以金、银、铜色差分别代表一、二、三级,获得证书的企业获准进入本规定的展览工程企业等级的管理(包括降级、撤销等)由长沙市展览展示工程企业等级评定委员会负责。
④长沙市展览展示工程企业等级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一份,副本若干,由长沙市展览展示服务行业协会统一印制,正、副本具备同等法律效力。证书有效期为2年,有效期到期前3个月,由企业提出申请,长沙市展览展示工程企业等级评定委员会组织复核检查。
⑤等级证书超过有效期的企业应自觉申请复评,逾期则证书失效。如证书不慎遗失、损毁等需在7个工作日内向长沙市展览展示工程企业等级评定委员会提交有效说明,由长沙市展览展示工程企业等级评定委员会审查补办。
⑥主办机构变更名称、注册资金、办公地址、法定代表人等重大信息,应在办理变更手续后30个工作日内向长沙市展览展示工程企业等级评定委员会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
⑦凡经长沙市展览展示工程企业等级评定委员会决定升级、降级或取消等级的长沙市展览展示工程企业,应在规定期限内将原等级证书和标牌退回,由长沙市展览展示工程企业等级评定委员会做出更换或没收的处理,并发布公告。
⑧被降级或取消等级的展览展示工程企业,自决定生效之日起两年内不予恢复或重新评定等级。
5.5 企业责任
①取得等级的企业,在进行展示设计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环保节能的安全材料,确保工程质量。
②有等级的企业与客户签订合同时,应在合同中注明相关条件,严禁将工程分包给无等级的企业施工。
5.6 相关处罚
获得等级评审的单位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情节轻重,由长沙市展览展示工程企业等级评定委员会处以公示警告、降低或撤销等级等相应的处罚:
①违背国家和地方相关法规、从事非法经营活动;
②进行虚假不实宣传;
③侵犯知识产权;
④人为造成重大安全事故;
⑤存在有客户欺诈等行为;
⑥扰乱、危害展览展示工程行业市场秩序及健康发展环境;
⑦出卖、出借、转让、涂改、伪造《等级证书》并用以承揽业务或宣传;
⑧由于未投必须或基础保险而产生的不良后果;
⑨未在规定时间内参与复评;
⑩隐瞒或提供虚假信息参加等级评定,一经查实,已获得等级的予以立即撤销;尚未获得等级的予以冻结等级评定资格1年。
5.7 相关支撑说明
①业务收入证明需税务部门提供的核算清单。
②独立承担的相关项目需提供合同复印件。
③注册资金及时间均以工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证书等为准。
④办公场所及仓库等场地要求,需提供相关产权证明。如租用需提供租赁合同及房东产权证明。
⑤安全生产以及客户满意度均需组展商或场馆方出具相关证明。
⑥人员素质需出具相关人员国家颁发的学历及相关国家相关行业协会等国家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专职施工人员证书包括电工证、焊工证以及高空作业证等。
⑦网站需提供工信部门备案证明。
⑧获奖情况需提供国家认可的行业协会或者大型官方组织奖励证书。
⑨企业应提供从业人员的工资领取签字证明。
⑩纳税应出具税务部门相关证明。
⑪其他:如相关信用度等,于相关诚信系统查询,无不良信用记录即可。
6 评定内容
6.1 评定依据
根据本团体标准和展览展示工程企业的客观实际情况进行评定。
6.2 评定项目及分值
①评定项目为企业相关证明项目。
企业项目包括经营情况、资产和管理与服务等内容。
②项目分值
评定项目按一、二、三级企业分别计分评定,每个等级满分100分,采取综合评价计分法计算分值。达到评定项目标准即得该项分数,未达到该项标准计0分(详见10.2长沙市展览展示工程企业等级评定项目计分表),各项分数加总达到相应合格分数线即可评为该等级。
一级企业合格分数线为85分(暂定)。
二级企业合格分数线为85分(暂定)。
三级企业合格分数线为85分(暂定)。
6.3 具体内容
评定具体内容为附10.2长沙市展览展示工程企业等级评定项目计分表。
表1给出了长沙市展览展示工程企业等级评定项目一级计分表。
表2给出了长沙市展览展示工程企业等级评定项目二级计分表。
表3给出了长沙市展览展示工程企业等级评定项目三级计分表。
7 申报说明
各企业本着自愿申报的原则,遵守长沙市展览展示工程企业等级评定的有关规则,积极配合并认真开展评定工作。企业根据自身实际选择计分表,填写自评分,凡每项达到该标准者得该项分,若未达到该项标准得0分。根据《长沙市展览展示工程企业资质等级划分与评定原则》相关实施细则要求,各企业需如实填写申报书。评定申报书需提交纸质打印件一式10份,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供电子文档以及相关佐证支撑材料。
长沙市展览展示工程企业等级评定委员会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 址 : 长沙市福元西路英祥春天1栋702房 邮 编: 410000
联 系 人 : 张雄 电 话: 0731-85412528 18107480168
咨 询 人:蔡卫民 电 话:18807419891
电子邮箱 : 2310549085@qq.com
8 《长沙市展览展示工程企业资质等级划分与评定原则》相关条文的解释由长沙市展览展示工程企业等级评定委员会负责。
9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10 附件
10.1 长沙市展览展示工程企业等级评定申报书。
10.2 长沙市展览展示工程企业等级评定项目计分表。
长沙市展览展示服务行业协会
2017年8月